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有三重意義。第一,表示蒙悅納,這是指基督所獻的祭;基督在地上順從的生活,已經得著神的悅納、神的稱許。祂是唯一配受如此尊榮稱頌的人,「看哪,我的兒子,我所喜悅的,你們要聽祂。」(參 太3:17, 17:5)看哪,我的僕人─我所扶持所揀選、心裡所喜悅的!我已將我的靈賜給祂,祂必將公理傳給外邦。祂不喧嚷,不揚聲,也不使街上聽見祂的聲音;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,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;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;祂不灰心,也不喪膽,直到祂在地上設立公理;海島都等候祂的訓誨。」(參 賽42:1-4, 太12:17-21)
祂是唯一有資格在人間以人性代表身分而蒙神悅納的。人被造而有神的形像樣式;換句話說,人應當像樣,像神的樣;但是今天我們都不像樣,無論是總統、百姓都成為不像樣的人;美國總統像樣不像樣?隨便向女子脫褲子的總統(柯林頓 Bill Clinton, 1946-)還可以坐穩位子到最後一天!這個世界不像樣,無論是政治家、經濟家、哲學家、文化學者……已經離開原有神所定的旨意,從神為我們安排的目標墮落下來。
希臘文「ἁμαρτία(hamartia)罪」這字不是指行為而說的,乃是指生活、位分沒有達到目標;沒有達到神為我們預備的位分的目標與標準,就叫作 ἁμαρτία,就是我們不中的;不是你偷東西、殺人放火才叫作罪,那是罪產生的行為,那是罪表現出來的果子;而罪根、罪性、罪種、罪權、罪因,就是因為我們背叛神,我們不能達到聖潔、公義;而耶穌基督升上高天坐在父的右邊,是表示祂是唯一蒙悅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