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是「法——方法論 methodology」,真理是「理——理則、邏輯、the reasoning、the logic」,而生命「生—— life」 是超越「法」與「理」的。每個人都會作簡單的曲子,卻無法表達出貝多芬(Ludwig van Beethoven, 1770-1827)那種生命,因為你不是貝多芬,你連「貝少芬」都無法達到,他是他,他不是你,你是你,你不是他;莫札特(Wolfgang Amadeus Mozart, 1756-1791)音樂最雄偉的時候好像羊在跳,貝多芬音樂最柔和的時候好像獅子在睡覺,兩人的個性不同。今天當你進入一座偉大的音樂廳,你就發現那普通的音樂廳只不過是一座可以演奏音樂的建築,無法產出使生命共鳴的空間音響果效 acoustic result。藝術也是如此;每個人小時候都以為自己會畫圖,但是年紀越增長卻越自卑,越不敢畫,因為在那些偉大的畫作裡不但有畫的原理、光暗的處理、線條的畫法、比例的構圖,那畫裡面還有生命是你所沒有的。人如此將生命、邏輯、方法配合起來就叫作「道的影子」,而「道的本體」就是耶穌基督,祂托住萬有,在宇宙中不單是「理」隱藏在客觀的物之中,還有「方法論」對生命動向的理解,並且「生命」本身超越「理」與「方法」;基督,祂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在祂所創造、所承受、所托住的宇宙不單是充滿道理規條、不僅有許多方法可以瞭解其中隱藏的智慧,更是供應生命所需並啟發生命的「道」,感謝上帝。
〈來1:2-3a〉「上帝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;又早已立祂為承受萬有的,也曾藉著祂創造諸世界;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,是上帝本體的真像,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。」基督是生命、能力、命令、真理的主,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,不但托住「宇宙之理」,也托住「我們明白宇宙之理的方法論」,更托住「生命和宇宙之間的關係」。「常用」的「常」是 consistency、everlasting、恆常、永恆以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,表示祂有權柄發出命令;上帝因「言」而創「有」,這就是祂「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」的權威源頭;(參 詩33:9) by His consistent power and authority to support and to cause the maintenance of the universe,it’s providence of God,神以持續性的能力與權威托住萬有,這是神的護理;今天這奇妙的世界保有如此模樣,就是因為神以祂的能力創造了這世界,並且托住、護理這世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