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情聖化要理問答第472問: 怎樣的愛慕使我們落在罪裡❓怎樣的愛慕永不犯罪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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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情聖化要理問答第472問: 怎樣的愛慕使我們落在罪裡❓怎樣的愛慕永不犯罪❓

「渴慕」是人內心裡面非常隱私的一種感情。「渴慕」也成為我們意志的動向一個很大的策動力,所以我們把「渴慕」就歸入一種宗教動機的裡面。

當一個人心裡想的,所盼望達到的是什麼,就化成他的禱告,而禱告是宗教一個很重要的一個成分,是心靈深處所要的東西,在無限界中間的一個表現。我們已經用兩次的時間,思想在有限界中間,我們是不是用無限的追求,去渴慕一些受造之物呢?或者我們以無限的心,向無限者的本身,發出我們的渴慕,發出我們的要求?

這樣,《聖經》就把我們在渴求的東西中間,分成兩個範圍,這是普通我們沒有很清楚可以看到的。而《聖經》告訴我們,物質的受造界,所能滿足於我們的是有限的,所以呢,無論你有多少的需要,你都不能,也沒有辦法從受造之物中間,得著完全的滿足。耶穌說,「你喝了這個水,你必然再渴,人若喝了我所賜給他的水,他就永遠不渴,而且要一直湧,湧到永生」(參:約4:14)。

所以,這樣呢,很清楚給我們看見,我們所需求的,我們所領受的有兩種,兩種不同的本質,兩種不同的源頭。一種是在物質界,有限界中間,沒有辦法使我們滿足的對象,另外一種是在無限界,是在超被造界,神自己所能給我們的。所以如果我們用無限的心,去渴慕有限之物的話,我們是永遠不能得到滿足。如果我們用無限的心情,向無限者發出的話,我們才能得到滿足。

所以,這種感情需要一個新的定向,這種感情需要一個新的對象,這種感情需要調整我們是向哪一個範圍發出去的。我們向受造之物求滿足嗎?或者我們是向造物之主求滿足?向受造之物求滿足,乃是花費了我們比被造界任何所有的容量更大的心志,去求一些不值得我們追求的東西。不但如此,這個被造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,唯獨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是永遠長存(參:約壹2:17)。所以我們心靈的深處所渴慕的,應當是超越了受造界,有限界,必毀滅界,偶存界的東西,而向創造界,向永恆界,向絕對的本身,發出我們的渴慕。

不但如此,當我們在受造界有限之物中間,有一些越過神的真理的原則的愛慕的時候,我們就掉到罪惡的裡面。換一句話說,這些有限的東西,有一些是已經分配給別人,是別人的私產權,所以你不能夠越過你這個範圍,去貪慕那你不應當得到的東西,這就變成第十條誡命一個很重要的警告,就是你不可貪慕別人的妻子,你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子,你不可貪慕別人的產業,牛、羊、僕婢.... 等等(參:創20:17,申5:21),因為這是神已經分給別人的,給別人的就不是給你的,所以當你一越份的時候,你就與罪發生關係。

但是如果我們向無限者,向創造者,向絕對者的本體,發出無盡無終的追求的時候,我們絕對不會掉在罪惡的裡面。有沒有人因為貪愛,渴慕,追求真理,上帝說「你太貪心了,你不可以追求真理,追得這麼多。」有沒有這樣的事啊?沒有的!因為這不是在貪的範圍,這也不是在超越我們界線的場合範圍,這是向無窮無盡的,神絕對的本體的,那永遠取之不盡,用之不竭的真理的無限浩瀚的這個本質發出去的一個渴慕,這個渴慕絕對不可能把你掉在罪惡中間。所以我們把我們整個心志的方向,向無限的上帝發出的時候,我們就沒有可能違背神的命令,沒有可能侵佔別人的範圍,沒有可能搶奪別人的產業,也沒有可能犯上罪惡,使我們的主為我們難過,這是神可以,神應許,神給予我們,神造我們的時候,就是這樣造的。



福音分類:神論、人論、實踐神學、聖經輔導、自我輔導、基督教倫理學、創世記、創20:17、申命記、申5:21


文化分類:宗教動機、宗教情操、倫理學、私產權


關鍵字:渴慕、感情、意志、真理、創造者、受造界、範圍、罪惡、界線、私產權、貪慕、十誡


影片出處:
基督徒的感情聖化 19 渴慕三 00:04:11~00:06:22 共2分11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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