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世紀英國有個人叫作赫伯特(Edward Herbert, 1582-1648)住在小城舍伯里(Cherbury),歷史上稱他為「the Herbert of Cherbury」,他是首位提到「自然神論 Deism」的人。今天你們不是單單聽一兩節經文的解釋,還會看到歷史中所有最大的理論與《聖經》衝突時基督徒該怎麼面對。自然神論認為,「我們很難相信自然是自己形成的,所以應當接受自然是有上帝創造的。上帝是創造者、是源頭,但是創造之後,上帝就退休度假去了;神已經在創造時,將世界所需要的動力、定律、原則置入其中,之後,神就不聞不問,而自然就奇妙又準確地運行,因此自然需要一位神的存在作為源頭、作為創造者,所以我們姑且相信上帝創造大自然。」這些人已經承認,若相信自然不需要創造,所需要的信心是大得不得了;不需要創造就有自然自我的存在,這種看法的可能性是值得懷疑的;相信世界沒有神創造,是一種相當幼稚、無理、不智慧的選擇。自然神論者就如此產生相信神存在的妥協觀,認為這位神在創造之後就離開世界,與世界是毫無關係;這種「無關係的宇宙觀 environment cosmology」影響著他們在世界、在歷史各方面的為人處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