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要理問答 第308問:不論是否可能犯罪,結果耶穌犯罪嗎❓為何基督教的真理不是單線的宗教動機,而是雙線的救贖計劃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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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來書要理問答 第308問:不論是否可能犯罪,結果耶穌犯罪嗎❓為何基督教的真理不是單線的宗教動機,而是雙線的救贖計劃❓

耶穌基督如果不是「可能受試探而犯罪」的話,那麼祂的得勝,就沒有什麼意義了;但是,如果基督以神的身分來作人受試探可能犯罪的話,這也是我們很難接受的事情!因為如果耶穌犯罪的話,祂還會回到天上去嗎?祂還會是神嗎?那麼祂的神性永遠留在地上怎麼辦?難道會像貝尼尼(Gian Lorenzo Bernini, 1598-1680)的〈Apollo and Daphne 阿波羅與黛芙妮〉大理石雕像所描寫的一般,那不能歸回永恆的後悔嗎?希臘神話中的黛芙妮睜大眼睛,因為她知道,「完了,完了,我完了!」耶穌有沒有可能因為有一秒鐘犯罪,而永遠不能回到天上父那裡?

我很難解釋耶穌有沒有犯罪的可能,或者祂絕對沒有犯罪的可能,因為祂是來到「相對界」裡面,那怎麼辦呢?如果耶穌的得勝只不過因為祂是神,故意來到人間裝腔作勢受試探說「我得勝了!」那對我們沒有榜樣的價值;如果耶穌真是以人性得勝的話,那麼祂的得勝應當成為我們的榜樣,但是,這表示祂有可能犯罪嗎?所以我用反合性的詞句來表達這兩件事情的矛盾:Ontologically, Jesus is impossible to fall into sin,從本體論來說,基督沒有可能犯罪;另一方面,logically, Yes,從邏輯來推敲,耶穌可能犯罪;但無論如何我們知道最後的結論,是基督沒有犯罪,基督得勝了!所以當耶穌基督得勝時,祂可以用這樣的詞句肯定的說:「我往父那裡去。」

耶穌基督說「我往父那裡去」是在祂受最大痛苦之先已經講了,表示祂與撒但爭戰、要勝過所有邪惡力量、對神絕對順從的定志是完全不妥協的,所以祂說,「我要離開你們往父那裡去;我去是對你們有益,我若不去,聖靈就不降在你們的身上;祂來,要榮耀我、要為我作見證、要住在你們心裡、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講的話、要叫人為義、為罪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」(參 約 14:16-17, 26, 15:26, 16:7-14)原來《約翰福音》記載,那耶穌基督自己所講的「我往父那裡去」是很重要的詞句,因為這詞句所顯明的基督教真理,不是「單線的宗教動機」,而是「雙線的救贖計劃」!



福音分類:基督論、神人二性、文化使命、約翰福音、約14:16-17、約14:26、約15:26、約16:7-14、希伯來書、來1:6


文化分類:基督教教主的超越性、基督教基要教義的獨特性、文藝復興時期雕刻


關鍵字:耶穌、基督、試探、犯罪、可能、本體論、邏輯、反合性、得勝、神性、人性、我往父那裡去、聖靈、單線、宗教動機、雙線、救贖計畫、真理


影片出處:
希伯來書017 00:34:09~00:39:55 共5分46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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