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承上則)請注意,祭司不是起誓立的,都要受膏;君王不是起誓立的,都要受膏;惟有先知是神自己直接立的,除非神的吩咐,否則人不可以膏他。所以,祭司、君王是有世襲制度的;祭司是利未支派亞倫的後裔,君王從猶大支派大衛的後裔;但惟有先知不必,上帝從不同支派選立先知,先知的工作也跨越所有支派。所以先知的被膏不在人的制度體系之下,乃在神自己的作為引導之下受膏,他們的位分、等次不在人的組織傳統之下,不像祭司跟君王。
有沒有神特別膏的君王?有;〈詩2:6-7〉「(耶和華)說:『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─我的聖山上了。』7受膏者說:『我要傳聖旨。耶和華曾對我說:祢是我的兒子,我今日生祢。』」上帝自己膏的君王就是耶穌基督。這樣就把耶穌作祭司、先知、祭司的三重職分,與舊約律法人的職分、本質明顯區別出來了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