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承上則)這樣,舊約的獻祭到底是不是真正神所要的?舊約的獻祭,在預表方面乃是把人指向真正的祭物,也就是將要來的那一位祭司,不是照著摩西律法所定的、不是照著肉體條例的亞倫後代所能成就的。〈來7:16〉清楚告訴我們:「耶穌基督成為祭司,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,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。」祂不是按著肉體的條例、肉身的系統,不是照著以色列所注重的家族譜系的承傳而作祭司的;祂乃是照著無窮之生命的大能而作的。耶穌基督作為祭司站在神與人之間,在人面前祂代表神,在神面前祂代表人,這一位中保不是按照肉體的條例,乃是按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;「無窮」原文作不能毀壞,就是「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」。
在祭司傳承中沒有一個人能討上帝的喜悅,只在祂自己的獨生子,我們看見神得著了滿足;所以〈來8章〉一開始就說:「我們所講的事,其中第一要緊的,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,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。」(來8:1)我們現在已經有了一位大祭司,祂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,we have already the high priest who is sitting upon the right hand of God;既然如此,我們今天來到神面前是不被攔阻的,到神面前的這條道路是已經敞開了。這到〈來10章〉將更清楚的提到這條又新又活的道路,是因耶穌基督的死才被打開的、才成全的。(參 來10:20)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