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耶穌基督說:
「這個人跌倒,他受傷被人毆打了以後呢,躺在路邊。」(參 路10:30)
他現在需要的是什麼❓
他需要的不是那些自以為義的人,沽名釣譽的那種慈善事業,❌
他需要的是☝🏻真正有憐憫的人。
然後,耶穌基督說:
「一個祭司從他旁邊走過去。」(參 路10:31)
當這個祭司經過的時候,發現一個人躺在身邊,是自己同胞,是自己同血統、同信仰、同文化的一個自己本族的人。但是呢,他看了以後呢,他就走開了。
這裡留下很大的空間,讓我們去想,這個人是誰❓
這個人不是普通人,這個人是祭司。
祭司是誰❓
祭司是宗教的領袖,祭司是站在神與人的面前,作為人神之間的宗教性(不是救贖性)的中保;所以他是代替上帝講解律法,或者宣讀律法書來警戒,教導,安慰,勸勉普通百姓的人;他是代替百姓辦理敬拜上帝,祭祀上帝獻祭的事情的人;祭司像中保一樣,在神面前代表人,在人面前代表神,他是百姓的領袖,他又是上帝的代表。
那麼,當他走過的時候,看見這個受傷的這個人,他的第一個想法是什麼呢❓
「我應當同情他嗎❓」
不是,他第一個想法可能是:
「我的時間不夠,我正在趕路要上班。我既然趕路要上班,這個變成一個攔阻,這是攔阻我嗎?不是,攔阻上帝的工作。所以這個攔阻上帝工作的,一定是從魔鬼來的,因為魔鬼是攔阻上帝工作的,我就可以不管他,因為我是做上帝工作的。」
今天有多少所謂「做上帝工作」的人,他的忠心是從這裡去發揮出來。所以他認為,凡事使我不能做上帝工作的,就是魔鬼的攔阻。使我時間不能達到我原先定的計劃的,都是一個打岔的事情。所以呢,他就放下了這個職分,放下了現在應當作的事情,他就走掉了。
第二個可能,他想什麼呢❓
他想:
「既然他在這個地方,有這種可能,那麼,第二個可能輪到我。所以呢,強盜四圍埋伏,他就要找誰可以下手,他就要對付經過這裡的人。這是一個很清楚的例子,這是前車之鑑,所以我如果不快快跑,一定輪到我也遇到同樣的事情。」
所以他就想到自己的利害關係。😩
「……而且我是做上帝工作的,怎麼可以落在魔鬼的手裡,落在強盜的手裡,豈不是羞辱主名嗎?而且我一給他抓去打的話,上帝的工作受損太多了!所以我為了替上帝留餘種,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。」
我相信今天有許多所謂做上帝工的人,很懂得用這樣的辦法來自哀自憐,用這樣的辦法來自慰自負,用這樣的辦法來自己替自己解釋,替自己解圍,而忽略了社會責任。 😩
#每日要理問答透過 Line@發送🚀,LINE Add Friend 加入好友請點 https://line.me/R/ti/p/@zwv1649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