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要提出一個原則,請你注意:醫病是恩賜,趕鬼不是恩賜;趕鬼是權柄!全本《聖經》沒有一次提到「趕鬼的恩賜」,而是權柄;誰有這權柄?當時我17歲,我不是使徒也不是先知,也沒有唸神學,不過是個普通的青年人,一個剛剛從無神論、進化論、辯證唯物共產主義思想,改變過來信耶穌的人,信主不久,我奉耶穌的名,鬼就走了。這權柄是上帝賜給每位真基督徒的,你應當知道自己裡已經有神的權柄;你真正信耶穌基督,你的地位就與基督一同成為神的兒女,同為後嗣、同歸一體、同蒙應許,你已經領受了神的同在、上帝的權柄在你身上。(參 弗3:6)
今天有很多基督徒沒有覺悟到神與他同在,沒有體會到神的恩賜、權柄在他身上,所以他自己懼怕、沒有把握,甚至可以推託不做上帝的工作;從17歲那次的神蹟開始,我清楚覺悟到神的權柄在我身上。耶穌基督吩咐人去傳福音,祂先說: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在我身上,所以你們要去……」沒有一則命令是不帶著應許的!(參 太28:18-19a)祂吩咐你去,是與撒但爭戰的,怎麼可能沒有神的能力、應許在你身上呢?感謝上帝,「天上地下的權柄」,基督差遣我們是因為這個權柄叫我們去,所以我去,所以神蹟、奇事、異能在必要的時候會行出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