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一個經驗是從來沒有想過的,就是傳講〈羅16章〉保羅一連串的問安;我要怎麼講?唸三分鐘就完了;我到現在還不知道我是怎麼講的。每一次上台,我都不知道這一場到底要講成什麼?同樣一段經文,我在香港講、在台北講、在印尼講一定不一樣,但是裡面的重點都抓到了,重要信息都傳出來;講的時候,有神不同的引導,我真是從來沒有那樣的經驗。講專題,我把整本《聖經》重要的信息、結構歸納起來傳講;〈三一論〉〈基督論〉……這容易講;有的人說,「這個難講。」我說,「這個容易講;只要明白《聖經》前後,總合裡面所有最重要的教訓,歸納起來就可以講了。」但是,保羅一連串的問安,「問候在某某人家裡的教會安……主與他同在……他們的愛心,主記念……」這怎麼講?感謝上帝,當我講完了〈羅16章〉我說:「主啊,我講完了,我沒有挑選或放下一部分,我好好把它講完了。」
講完《約翰福音》最後一章時,我記得自己在台上一直哭,這樣好的書,講了3年半,講完了,好像永遠不會再對我的教會講《約翰福音》了,就這樣把老約翰送走了,非常依依不捨。而講完《羅馬書》時很高興,「唉呀!那是最難講的都講完了,連問安、問安……都講完了,感謝上帝。」單單〈羅12章〉,我講了1年半;倫敦的《Banner of Truth》雜誌的主編年初在雅加達,與我一同主辦一場講座,一千多人來參加,他早上主日崇拜坐在那裡聽我講〈羅12章〉;同一年年尾時他再到雅加達來,坐在那邊聽,還是〈羅12章〉;他說,「我有沒有聽錯呢?還是〈羅12章〉?」感謝上帝;神的話人認為最枯乾的、最沒有意思的,裡面隱藏著很多的寶貴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