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承上則)你說,「如果男子是利未支派,後來跟猶大支派的女子結婚,生下來就半利未、半猶大,那就前半期作祭司,後半期作君王;可以不可以?」不可以!因為摩西的律法記明了,女子從一個支派嫁到另外一個支派,就失去原先支派的產業跟位分,而歸屬於丈夫的支派;(參 民1:18, 3:3-4, 8)這些律法規條是很嚴格的,所以,沒有因為支派之間的通婚,產生了利未祭司與猶大君王兩職一身的可能性。〈來7:14〉「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;但這支派,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。」《希伯來書》作者與其他書信作者不同,在於他要解決希伯來人心裡沒有辦法接受的事情,所以叫作《希伯來書》。
《聖經》裡有沒有王僭越作祭司的工作,後來上帝發脾氣?有的;一位猶大王——烏西雅,他心高氣傲,進耶和華的殿,要在香壇上燒香,做祭司的工作,他就在耶和華殿中香壇旁眾祭司面前,額上忽然發出大痲瘋;烏西雅王長大痲瘋直到死日。(參 代下26:16-21)君王兼作先知,最明顯的是大衛;先知兼作祭司的,有撒母耳;在祭司制度之後,神卻不許可君王作祭司,也不許可祭司作君王;但是在祭司制度以前,有一人又是祭司、又是君王,就是麥基洗德!啊,感謝上帝。
你現在知道為什麼〈來6, 7章〉一直提到麥基洗德;因為這人是祭司又是君王。「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」,「 מַלְכִּי 麥基(王)」「 צֶדֶק 洗德(公義)」希伯來文意思是「公義的王 the King of the righteousness」;「 מֶלֶךְ שָׁלֵם 撒冷王 King of Salem」希伯來文意思是「平安王」;麥基洗德是公義王,又是平安王,是調和公義與和平之王;並且他又是至高上帝的祭司。(參 來7:1, 創14:18)這是《舊約》裡又作王又作祭司惟一的例子,只有麥基洗德,亞倫的子孫沒有。而猶太人只懂得律法所定亞倫子孫的祭司制度就是我得救的辦法,《希伯來書》作者說,「改!你的觀念一定要改!不能把這個當作絕對的;因為有祭司作君王、君王作祭司的,就是麥基洗德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