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要理問答 第379問:為何人聽了主的話,他應當再傳給別人❓為何《希伯來書》作者也可能是親自領受主話語的人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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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來書要理問答 第379問:為何人聽了主的話,他應當再傳給別人❓為何《希伯來書》作者也可能是親自領受主話語的人❓

「……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,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」有些解經家特別提到,這句話表明了《希伯來書》的作者不是耶穌基督直系的使徒,而是第三代了。耶穌基督選召了一些人作使徒,這些人聽見耶穌親自所講的道而再傳給我們,我們就不是直接從耶穌來的;所以有人就認為《希伯來書》的作者自己不一定就是耶穌基督直系的使徒,可能他不在彼得、保羅、約翰這使徒範圍之內,可能他是聽保羅講道信主的其中一人。

是不是一定要完全接受這個觀點呢?我認為不一定,因為作者是對聽眾講的,常常是以聽眾的角度來表達;好像我們對孩子講祖母,是講孩子的祖母或者你的祖母呢?你當然是講孩子的祖母;你不會說,「我媽媽,你祖母,你祖母是我媽媽……」不必這樣解釋,你就說,「祖母說什麼你要聽她。」這樣規勸孩子時,你是站在孩子的身分上來稱呼「祖母」。所以,作者可能與耶穌同時代,是親自領受主話語的人;他再傳的時候,《希伯來書》的收信人就與「那些聽見主親自講,而又再聽、又再傳的人」一同領受;所以〈來2:3〉這裡說「……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,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」

〈來2:2〉「……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……」因為是主親自講的,所以我們一定要特別珍惜,要完全、徹底順服,因為是主自己講的;「……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」所以,人聽見主的話之後,他應當再傳給別人。上帝藉著已經聽的人再傳的時候就證實。聽了道再作見證的人是很重要的,因為人聽了道以後要去經歷祂,經歷的時候,人就印證了,印上證明上帝是真的;如此,聽了以後再講時就變成一個印證。〈約3:32-33〉告訴我們,有許多人不接受耶穌基督,不接受上帝的見證,但是那些領受的人就印上印,證明上帝是真的。所以,領受主的道之後,你要去經歷祂,試驗祂,尋找可喜悅的旨意;我們要做什麼呢?我們要考察、試驗;聽了神的道以後,不是當作新聞,聽聽說說就完了。(參 徒17:21)



福音分類:聖經論、啟示論、方法論、釋經學、解經學、佈道神學、希伯來書、來2:1-3


文化分類:基督教聖經背景研究


關鍵字:作者、證實、使徒、第三代、聽眾角度、再傳、考察、試驗


影片出處:
00:18:30 00:15:03~00:18:30 共3分27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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