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呈上則)《聖經》提到救贖的步驟,在時態方面,一個人得救,最少經歷三個大步驟:第一,就是「靈魂得救」,(參 來10:39)又叫作「地位上的得救」。第二,就是「生活得勝」;(參 羅8:35-37)我們是靈魂得救的人,就延續救恩在我們的事奉、行事為人上,靠主恩典而得勝情慾罪惡。第三,是「身體得贖」,(參 羅8:23)也就是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,死人復活、活人變化。
身體得贖復活那時有五大改變:一,朽壞的變成不朽的;二,羞辱的變成榮耀的;三,軟弱的變成強壯的;四,屬地的變成屬天的;五,暫時的變成永遠的;(參 林前15:42-54)復活的身體就有這五大本質。我們從前是屬地的身體,復活之後變成屬天的身體;從前是軟弱的身體,我們經歷復活大能之後,變成非常健壯的身體;從前的身體是羞辱的,復活之後我們變成榮耀的身體,並且是不朽的身體,不再死。這樣,得救的程序就完全完備地賜給我們了。
我再提「得救三大步驟」:第一,是靈魂得救;第二,生活得勝;第三,身體得贖。〈來6:9〉「……近乎得救」是什麼意思呢?從你們生活中顯露出的行為,幾乎可以認出你們是得救的人,使你到耶穌基督再來時,完備的救恩可以臨到你身上,這叫作「近乎得救」。所以,你要瞭解《聖經》中得救的字義;進一步,再瞭解基督徒得救的程序步驟,耶穌基督的救贖是怎樣按著步驟實行在我們身上。
得救(靈魂得救)的那一天,我們身體的病馬上好嗎?沒有;我們得救的人身體還會死嗎?還會;事奉主的人還會罹患癌症嗎?可能的;為什麼呢?因為我們地位上得救了,生活上得勝了,但身體還沒有得救贖。〈弗4:30〉「……得贖的日子……」不是指我們從前重生得救的日子,乃是指耶穌基督再來時,我們身體變化,完全的救恩臨到我們身上的那日子;那是 The Consummation Day 完成完備的那一天,是 The Glorification Day 我們得著的榮耀的那一天。你正走向那日子,你是得救的人;所以,你就近乎那身體得贖的得救。(參 來6:9)感謝上帝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