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呈上則)神要我們做工,神記得你做什麼工,上帝不會忘記你所做的工作。你做的時候,上帝不要求說你要多好多好,上帝說,「你盡你所能的,我就喜悅你了。」(參 來6:10, 林後8:11-12)
一位從加拿大來的宣教士名叫 Fred,有一次他把一首歌交給我,「請你翻譯成中文。」我就翻了。那時我才26歲,英文不是太好,我盡我的力量翻;完成了,我拿到他房間說,「這個是我所翻的;我盡我所能翻的,但是我不知道好不好。」他回答一句話,我到現在還記得:「Have you done your best? 你盡力了嗎?」我說:「Yes, I have done my best, 是的,我盡力了。」他說:「That is enough, even archangel, God never demand more than that, 你已經做到最好的,那就夠了,你不必再掛慮了,因為連天使長,上帝也沒有要求他比那更高的原則。」所以〈林後8:12〉給我很大的鼓勵!「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,必蒙悅納,乃是照他所有的,並不是照他所無的。」
如果你說,「我不知道我得救不得救,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像那些人;但我已經盡我所能做的,卻也顯出了我的愛心、我的行為是不夠的。」「上帝不是不公義的,祂難道忘記你為祂所做的工作嗎?」阿們,感謝主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