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承上則)我們也看見舊約的祭祀,當以色列人把獻祭看作就是對神當盡的所有責任時,他們就忽略了更應當將自己的心,全然順從在神的旨意中,而遵行神所喜悅的事,因此,神就厭煩他們的祭祀;甚至神對這祭祀的國度講過一句話,「以色列人哪!我討厭你們的祭物。」(參 賽1:10-17, 29:13)那這就成了很大的矛盾。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到曠野敬拜事奉祂,並且藉著摩西以牛羊的血與他們立約,讓他們成為向祂獻祭的百姓;如今這樣的百姓,為什麼上帝對他們說「我厭煩你們的祭物」呢?
耶和華說:「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?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,我已經夠了;公牛的血,羊羔的血,公山羊的血,我都不喜悅;你們來朝見我,誰向你們討這些,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?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,香品是我所憎惡的;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;作罪孽又守嚴肅會,我也不能容忍;你們的月朔和節期,我心裡恨惡,我都以為麻煩;我擔當,便不耐煩;你們舉手禱告,我必遮眼不看,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,我也不聽;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。」(賽1:11-15)主的這一段話就告訴我們,祂對祭祀有更深一層的要求,祂不是單單從外表的獻祭就得著喜悅。
神不像新派的神學家所講的是一個需要血、好喝血的上帝,所以人只要流血獻祭,祂就心得滿足;上帝豈是喝血的神?豈是飲血而得滿足的神呢?豈是要人生殺祭物,祂才心滿意足呢?這絕對不是我們主耶和華的本性!因為,獻祭真正的意義就是預表以後神的兒子,是捨命流血才成全救恩的。(待續)